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航空公司经营货运主要有四种模式:一、全货运航空公司经营定期或不定期航班。如美国的联邦快递公司、敦豪、联合包裹等。二、客货兼营航空公司经营全货机。如大韩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及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等。三、客货兼营航空公司经营“COMBINE”(康比)机型,即上舱半截货机型(主要是B747),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等。四、客货兼营航空公司使用客运航班飞机从事腹舱载货。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在深圳开展货运业务所选用的经营模式就是这种。此外,还有的航空公司使用“QC”机型,即根据市场需要临时拆装座椅,“一机两用”。如德国汉莎航空公司。
以上4种经营模式其实并不相互排斥。在国外各家航空公司很少将自己经营范围局限在某一种单一模式。由于航空货运和客运之间存在着从航空公司整体战略目的到航班安排的很多根本性不同,如何经营货运特别是采用那一种模式从事货运几乎是每一个航空公司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
航空货运的方式主要有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和航空快递业务。
班机运输:指具有固定开航时间、航线和停靠航站的飞机。通常为客货混合型飞机,货舱容量较小,运价较贵,但由于航期固定,有利于客户安排鲜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运送。
包机运输:指航空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一个或若干个包机人(包机人指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包机运输适合于大宗货物运输,费率低于班机,但运送时间则比班机要长些。
集中托运:可以采用班机或包机运输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送至同一目的地,然后由其委托当地的代理人负责分发给各个实际收货人。这种托运方式,可降低运费,是航空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