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简称IATA)是一个由世界各国航空公司所组成的大型国际组织,其前身是1919年在海牙成立并在二战时解体的国际航空业务协会,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执行机构设在日内瓦。
和监管航空安全和航行规则的国际民航组织相比,它更像是一个由承运人(航空公司)组成的国际协调组织,管理在民航运输中出现的诸如票价、危险品运输等等问题。
协会性质:
国际航协从组织形式上是一个航空企业的行业联盟,属非官方性质组织,但是由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的航空公司是国家所有,即使非国有的航空公司也受到所属国政府的强力参预或控制,因此航协实际上是一个半官方组织。它制定运价的活动,也必须在各国政府授权下进行,它的清算所对全世界联运票价的结算是一项有助于世界空运发展的公益事业,因而国际航协发挥着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来协调和沟通政府间政策,解决实际运作困难的重要作用。
协会宗旨:
“为了世界人民的利益,促进安全、正常和经济的航空运输,扶植航空交通,并研究与此有关的问题”;“对于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工作的各空运企业提供合作的途径”;“与国际民航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协力合作”。
发展历程:
前身是1919年在海牙成立并在二战时解体的国际航空业务协会。1944年12月,出席芝加哥国际民航会议的一些政府代表和顾问以及空运企业的代表聚会,商定成立一个委员会为新的组织起草章程。1945年4月16日在哈瓦那会议上修改并通过了草案章程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成立。同年10月,新组织正式成立,定名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第一届年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在全世界近100个国家设有办事处,280家会员航空公司遍及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在中国有13家会员航空公司(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任一经营定期航班的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该协会的会员。经营国际航班的航空运输企业为正式会员,只经营国内航班的航空运输企业为准会员。
业务范围:
1.执行并推广国际航协在全世界的政策,推广国际航协的产品与服务;
2.推动国际航协在本地区的活动;
3.发展国际航协在本地区的新会员,包括国际航协行业伙伴计划会员;
4.协调航空公司联运和收益管理服务项目在中国的开展;
5.协调国际航协运价事务在本地区的活动;
6.协助国际航协基础设施经济战略项目在中国的活动;
7.协调国际航协用户收费和航空煤油收费工作组在中国的业务工作;
8.推动国际航空培训基金在中国的发展,并为该基金奖学金在中国的使用提出建议;
9.与所在地区民用航空当局和其他政府机构保持密切和定期联络;
10.协调国际航协与中国会员公司的联系。
11.推动国际航协中国会员公司之间的合作
12.协助国际航协的会务工作和出版物的订购
13.协助办理国际航协航空公司两字代码和三字结算码的工作
14.协助国际航协其他部门在本地区业务的开展
发展历程:
前身是1919年在海牙成立并在二战时解体的国际航空业务协会。1944年12月,出席芝加哥国际民航会议的一些政府代表和顾问以及空运企业的代表聚会,商定成立一个委员会为新的组织起草章程。1945年4月16日在哈瓦那会议上修改并通过了草案章程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成立。同年10月,新组织正式成立,定名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第一届年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在全世界近100个国家设有办事处,280家会员航空公司遍及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在中国有13家会员航空公司(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任一经营定期航班的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该协会的会员。经营国际航班的航空运输企业为正式会员,只经营国内航班的航空运输企业为准会员。
主要成员:
1993年8月,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正式加入该组织。 1994年4月15日,该协会在北京设立了中国代理人事务办事处。1995年7月21日,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正式加入该组织,成为该协会在中国大陆的首家代理人会员。
国旅总社取得该组织指定代理人资格后,国旅便有权使用国际航协代理人的专用标志,可取得世界各大航空公司的代理权,使用国际航协的统一结算系统,机票也同世界通用的中性客票相同。1997年3月3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正式成为国际航协的多边联运协议成员。多边联运协议(MITA)的主要职能是为成员航空公司进行旅客、行李、货物的接收、中转、更改航程及其他相关程序提供统一的标准,成员航空公司间可互相销售而不必再签双边联运协议。这一协议使成员公司相互接受运输凭证,使用标准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客票和货单,将世界各航空公司各自独立的航线,结合成为有机的全球性航空运输网络。全球共有300家航空公司加入该协议。中国西南航空公司是中国民航继国航、东航、南航之后,第四家成为MITA成员的航空运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