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为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及QFLP基金设立法律服务,采购人为河南民航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航基金”)。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及QFLP基金设立法律服务。
1.2项目概况:
民航基金拟对新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提交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管理人登记备案,同时发起设立QFLP基金。
1.3采购服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将分为以下内容:
1.3.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1)对公司提供资料进行梳理、审核,提出问题及建议;
(2)根据资料搜集情况及资料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沟通解决方案并发送补充资料清单;
(3)起草法律意见书;
(4)审核法律意见书,向公司提交法律意见书初稿;
(5)就法律意见书初稿中所反馈的问题与进行公司沟通,听取公司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终稿;
(6)协助公司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登记备案材料、回复协会反馈问题,直至完成管理人登记。
1.3.2QFLP基金设立备案
(1)参与基金设立方案的法律咨询;
(2)协助我方与QFLP基金主管机关沟通、修改申报材料(如需)、推动审批通过;
(3)起草基金合伙协议、托管和募集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据客户意见修订;
(4)就基金法律文件与外方协商谈判、定稿文件;
(5)协助在工商登记部门设立基金主体;
(6)协助基金进行外汇管理合规,提供结汇方面的咨询及实缴管理;
(7)就设立基金出具法律意见书;
(8)根据中基协备案要求,起草和修订基金备案材料;
(9)协助公司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登记备案材料、回复协会反馈问题,直至完成基金登记。
2.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报名单位资质要求:律师事务所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律师执业证;团队成员有参与基金设立备案或管理人登记备案的经验。
2.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责任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8年。
2.3业绩要求:同类项目业绩(包括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总共不低于4个。
2.4财务状况:报名单位2020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经营异常。
2.5信用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
3.报名须知:
3.1报名单位由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航空经济服务中心A座10楼1018进行现场验证报名;
3.2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3.2.1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2.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盖章);
3.2.3报名单位2020、2021年审计报告及2022年财务报表复印件(盖章);
3.2.4同类项目(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业绩证明(盖章),附业绩合同。
3.3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4.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马先生
电 话:13027718532;18339377010
河南民航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16日